党务课堂之发展党员流程第二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上一期我们谈到了“第一阶段:申请入党”,本期我们来谈谈第二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三)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推荐对象: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入党申请人。
推荐方式: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
注意事项:综合运用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四)上级党委备案
备案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等。
审查备案材料并提出意见:审查上报材料并研究提出意见,及时将党委备案意见通知党支部。
执行并宣布党委备案意见:党委作出决定后,党支部执行党委的决定,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并及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党委的备案意见。
注意事项:注意审查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齐全。党委备案意见与党支部决议不一致时,党委应先同党支部交换意见、取得共识。
(五)指定培养联系人
人员要求:一至两名正式党员。
培养人的主要任务: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六)培养教育考察
培养方法: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
培养目的: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考察要求: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主要考察、分析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注意事项: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变动,应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进行集中培训
基层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内容: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等。
集中培训方式:采取集中授课、知识讲座、交流讨论、先进事迹报告会、主题活动等多样的方式进行,不能以分散自学代替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意义:开展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是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环节,对提高入党积极分子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从源头上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展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一方面可以加深他们对党的认识和了解,帮助他们自觉改造主观世界和提升精神境界,为早日加入党组织打好思想和理论基础。另一方面,集中培训是在经常性教育基础上进行的系统培训,具有更强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实效性,具有平时的经常性教育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