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积分制管理不能完全代替党性评价
基层支部对党员的管理工作,是形成支部凝聚力、战斗力的关键。这项工作的实质,就是要不断锤炼党员的党性。这项工作的结果,就是要对党员的党性作出评价。通常情况下,对一名党员的党性评价,要从五方面进行:政治性和理想性、阶级性和人民性、组织性和纪律性、先进性和纯洁性、斗争性和革命性,这五个方面分别设定了对党员修信(信仰)、修质(特质)、修律(纪律)、修品(品性)、修行(行为)的评价标准。
对党员进行党性评价,长期以来都是采用民主评议结合投票方式进行。民主评议是一种感性评价,把投票作为唯一标准确实不妥当,投票是主观性行为,投票结果会受到自我总结汇报、现场氛围、人际关系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难以保证客观性、真实性。
近年来,基层党支部对党员的管理越来越规范,建立党性帐本、实行积分制管理渐成潮流,基本取代了过去单纯的民主评议、投票式管理。
积分制管理对党员的考核通常有三个维度:一是基本义务维度,主要包括学习教育、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遵纪守法等;二是模范作用维度,主要包括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三是奖惩维度。这三个维度又分为若干小项,根据不同项目综合打分,对党员平时综合素质表现进行量化考核。
积分制管理是一种理性评价,其公正性和合理性是评议式管理无法替代的。与评议式管理相比,党员积分制管理无疑更客观真实,但也存在局限性。这种局限可以从两方面理解:一方面,加强党性修养是共产党员的必修课,按照党性要求,党员要进行自我改造、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培养、自我提高、自我完善,因为人的伟大之处,不是让人欢呼,而是让自己满意。党性修养是崇高的,也是永无止境的,如果仅仅用一个分值来衡量,反而显得有些不协调。另一方面,党性作为党员的自觉行为,要靠个人自律实现,表现出来的往往是一种“形象”,在别人眼里,这种“形象”往往就是一种“印象”。党性的很多方面是可以描写的,但很难被一一量化。
目前,党性评价比较理想的方式是把积分制与评议式两方面结合在一起来进行。党性评价固然需要抛开情感因素,做出理性考量,但也要考虑支部其他党员的认同度,加入感性评定的因素。当然,感性评定的具体做法可以完善,为了确保评议活动的严肃性和严格性,应该制定相应的评议方案,投票环节只能作为其中一项参考值。
实际上,“优秀”本身就是一种综合表彰,理应考虑综合表现。只看评议投票情况而忽视了平时表现,或只看平时表现而忽视了评议投票情况,都不可取。党性评价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评议投票与平时表现各占一定比例,就会避免过于主观或者过于量化的情况,使党性评价的动态变化曲线更加趋于真实客观。评议和量化要有比较合理的比例,一般而言,评议投票占50%,平时的积分量化占50%。需要注意是,投票的基数应该尽可能扩大,对于优秀党员的评价,除了党员相互之间评价外,其他群众也应该享有同样的评议投票权,这样才能保证结果的合理性。
党性评价的结果出来以后,还可考虑增加公示期和复核期,如无异议,再做出综合结论,这也是党务工作政治性、严肃性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