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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召开2018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发布时间:2019-02-26 信息来源:市直机关工委 【字体:

2019年2月20日,市检察院公诉、未检办党支部召开了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公诉、未检部门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郑朝兵到会指导。

会议现场

    根据组织生活会议程,支部宣传委员张长鸣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专题学习,干警们深刻认识到必须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扎实推进党支部组织建设,党中央以党内法规形式将支部工作、支部管理、“三会一课”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法治化、规范化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充分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发扬改革开放的创新精神,不断在工作岗位上创造无愧于这个时代更大的工作业绩。

随后,支部书记张璇代表支部委员会作了支部2018年度述职报告,接受支部党员大会的评议。支部全体党员干警对照“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两个维护”坚定不坚定,从支部工作和思想实际出发,结合自身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自我剖析,并接受大会的民主测评。根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书记讲评、院领导点评的组织流程,大会最后投票表决推选出储杨、刘芸、朱艳哲三位同志为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

郑检作点评发言

所有会议议程结束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郑朝兵作点评发言。郑检指出,各级组织部门高度重视组织生活会的召开,这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不断延伸的必然要求,支部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要从思想上重视,从行动上表现,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怕针锋相对、不怕红脸出汗、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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