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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常德调查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发布时间:2018-08-14 信息来源:市直机关工委 【字体:

(通讯员 李耀华)根据湖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lt;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gt;的实施意见》、湖南调查总队党建办湘调党委[2018]30号文件精神及常德市委有关要求,8月13日,国家统计局常德调查队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精神。会议对《条例》原文五章二十七条进行了集中学习,对与本单位联系密切的有关条款进行了认真的解读,使全体党员对党务公开的目的与意义、内容与范围、程序与方式、监督与追责等方面有了一个较为全面的、较为深刻的了解和把握,为《条例》的贯彻落实打下了良好基础。

队主要负责人、副队长陈客然对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继续学习领会《条例》精神,把上级的要求学懂弄通;二是要认真制定我队党务公开方案,为本单位党务公开提供具体办法;三要积极贯彻执行,把《条例》落实到单位、党支部、党员个人。四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把需要实施公开的党支部工作、纪检工作、作风建设等集中起来,按照《条例》规定实施党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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