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七一”前专题组织生活会
按照市直工委通知要求及本院机关党委工作部署,日前,常德市人民检察院的监所、驻所、监察室党支部组织召开了2018年度“七一”前专题组织生活会。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机关党委书记杨建波同志到会并指导,支部书记许文毅同志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并发言。
许文毅同志带领全体党员学习了省文明办【2018】5号《关于在全省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方案》文件,支部委员马富彬同志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十九大会议有关精神。会上,许文毅同志带头进行自我批评和自我剖析,支部委员和其他党员同志结合自身岗位和履职情况,认真剖析本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与会党员本着及时提醒、相互提高的目的,对党支部工作和其他党员同志自身存在的不足,提出了一条以上的批评意见或建议,帮助分析原因,明确改进方向。
党员干部在互评的过程中一致认为,批评的目的就是要求每位党员都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做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坚决服从党组织的领导,坚决做到“四个服从”,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对党内生活的侵蚀。
许文毅同志代表党支部对此次组织生活会中每位党员同志的发言进行了讲评,既肯定了成绩,又指出了不足,明确了支部今后努力的方向。
最后,杨建波同志作点评发言,他认为监所、驻所、监察室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准备充分,党员干部态度诚恳、敢于揭短、敢于亮丑,既指出了问题,又真正关心和帮助了同志,是一次高质量、有成效的组织生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