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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保处举办“我们的节日·清明”诗朗诵活动

发布时间:2018-04-08 信息来源:市直机关工委 【字体:

(通讯员 杨雪春)4月4日下午,市社保处机关党委组织该处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在12楼会议室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诗朗诵活动。该处分党组书记、主任龙伟同志参加活动并对清明节文化进行了详细解读。

活动分两个层面进行。首先由该处机关一、二、三支部和窗口支部派员围绕清明文化进行诗朗诵,通过声情并茂的表演,把古诗和现代诗赋予了崭新的时代内涵,让大家对清明节这一传统节日有了新的理解。

诗朗诵后,该处分党组书记、主任龙伟同志对清明节文化进行了详细解读。龙伟同志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强调意识领域的话语权,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自信”理念中就包括了“文化自信”,为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奠定了思想意识基础。清明节文化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弘扬优秀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并对清明节文化的起源、内涵、形式等作了详细解读,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清明节文化有了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大家纷纷表示,要弘扬好中华传统文化,为社保事业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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