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W030-20190626-114821 | 所属主题: | 党风廉政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直机关工委 | 发文日期: | 2019-06-26 |
中共常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常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常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市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常直发〔2019〕4号
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
现将《关于加强市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6月24日
关于加强市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的意见
为了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完善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湖南省《关于加强省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市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适应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机关纪委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前沿阵地和战斗堡垒作用,着力构建无死角、全覆盖的党内监督体系,全力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坚决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健全工作机构
1.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相应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较少的单位,机关纪委可与机关党委合署办公,设立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应明确一名党员负责纪检工作。
2.机关纪委由同级机关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一般由3-7人组成。每届任期与同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相同。机关纪委的设立、换届和届中纪委书记、副书记调整,由所在单位机关党委提前按程序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批。市直单位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拟任人选应由单位党组(党委)研究提出,并报送市直机关工委考察把关后按相应程序办理。
3.按照政治过硬、原则性强、公道正派、能力较强标准,从严选配机关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委员或其他专职人员(纪委专职委员、支部专职纪检员)。
4.机关纪委专职工作人员在机关现有编制数额内调剂配备。根据实际情况,市直机关本级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可按照1-2%比例配备机关纪委专职工作人员,最多不超过5名。机关纪委的专职领导职数,结合各部门行政编制规模,按有关标准核定。
5.机关纪委专职工作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发文任职,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履行工作职责
机关纪委是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中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2.检查本单位机关、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进行监督。
3.协助机关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承担本单位机关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同时监督机关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4.协助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本单位机关及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科级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负责审查本单位机关及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一般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并向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及时备案。
5.负责监督本单位机关及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党纪处分决定的执行,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
6.受理对本单位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7.负责本单位机关及直属单位作风建设工作,重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
8.依据有关规定,对本单位机关党员干部提出党风廉政情况意见。
9.完成上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完善工作机制
1.机关纪委接受本单位机关党委和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的双重领导,业务工作以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领导为主;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2.机关纪委定期向本单位机关党委和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汇报工作、进行述职,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3.机关纪委按照工作职责和权限,不断细化完善教育、监督、管理、执纪审查、案件审理、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规则和运行机制,创造性开展工作。
4.凡属机关纪委自办案件,由机关纪委做好向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的报审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
1.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要高度重视并支持机关纪委建设,帮助解决人员力量配备、经费保障及纪检津贴等方面的问题,保证正常开展工作。要将机关纪委建设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巡察监督、执纪监督的重要内容。
2.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要积极支持和推动机关纪委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完善培训、考核、交流和选任机制,增强机关纪委的整体功能和生机活力。把机关纪委日常工作经费列入行政预算,保障工作需要。
3.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要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示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机关纪委工作,建立健全检查指导、情况通报、责任考核、信息收集、经验交流、业务培训等制度,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和保证机关纪委履行职责。定期向市纪委和市直机关工委汇报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工作情况。
4.市直各单位机关党委要经常研究机关纪检工作并形成工作制度,督促和保证机关纪委履行职责,为落实好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保障。
5.机关纪委成立及开展工作情况纳入市直机关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年度考核。
中共常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