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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职数设置的基本原则

发布日期:2011-11-1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紫光阁作者:


    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职数设置的基本原则是: 

  (1)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如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2)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7人,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3)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最多不超过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 

  (4)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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