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中央、省驻常各有关单位党组织: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发的《常德市创先争优活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先争优活动宣传力度的通知》精神,结合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机关的实际,特制定《市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宣传工作实施意见》,请你们认真抓好落实。
一、明确宣传工作重点
1、大力宣传中央、省委、市委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精神、重大部署和重要活动。广泛宣传建党90周年所取得的伟大成果;深入宣传中央、省委领导同志和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
2、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宣传全市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活动载体、推进方式等;做好市委有关创先争优活动重要会议,以及领导小组召开的座谈会、研讨会、经验交谈会、总结会等重要会议的宣传;宣传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的重要部署和各项工作要求;做好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四种推进方式的宣传。
3、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取得的实际效果。着力宣传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参与“双争”活动,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力量谋发展的思想状态和精神风貌;着力宣传在创先争优活动的推动下,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各级党组织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和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方面发生的变化,党员认真履职、锐意进取、甘于奉献的精神风貌;着力宣传广大基层党组织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有效举措;着力宣传各单位将创先争优活动与“基层党建年”、三级联创、示范点创建工作等活动结合起来,与完成本单位工作结合起来所取得的实际成效。
4、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先进典型和进展情况。及时宣传、推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新经验、新做法;及时宣传各单位在各阶段的工作落实情况,促进工作平衡推进;及时报道各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1、有独立院落的单位要有1条以上宣传横幅,并开辟创先争优活动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2、各部门(直属)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每周要向市(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报送1次宣传信息,特色活动要主动联系市直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3、各单位在做好自身宣传的同时,要精心策划,做好向外推介工作。要把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采写成高质量的报道,向市级以上媒体报送。
三、落实宣传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配齐配强宣传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认真组织,精心策划,突出特点,营造氛围。
2、突出宣传重点。要紧扣创先争优活动内容,根据各阶段的具体要求,突出实践主题,选准宣传角度,把握重点,以点带面,注重创新。根据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特点,明确宣传重点,抢抓新闻点,切实把宣传的过程变成深化理论学习、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实践创新的过程。
3、把握舆论导向。要把好选题关,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精心选取群众信得过、措施过得硬、经验推得开的典型人物和工作经验进行宣传。要把好内容关,宣传内容要全面准确体现中央、省委、市委精神,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掌握网上宣传主动权,做好正面引导工作。要把好审核关,重要消息、重要言论、重要专题节目要送市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审定后才能在媒体刊播,对创先争优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可直接向市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报告,一般不公开报道。
4、建立健全机制。各单位要加强与市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的联系,及时上报典型人物和经验。建立新闻报道联络员制度。建立报道线索提供和报道情况汇总报告制度,建立宣传台帐。
中共常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市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0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