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直机关各单位,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党组织:
现将《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实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实际贯彻落实。7、8月份,市直机关工委将组织力量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公开承诺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中共常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0年6月9日
中共常德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文件
常创先发〔2010〕1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实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区县(市)委、市直四区和市直各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指导)小组:
现将《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实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在认真学习领会湘创先发〔2010〕3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中共常德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0年6月8日
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实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根据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创先发〔2010〕3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研究,现就实行公开承诺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公开承诺时间
今年公开承诺在6月底前完成,以后分年度在每年年初进行。
二、公开承诺对象和公开承诺的形式
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行公开承诺。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一般进行书面承诺。
年老体弱、文化程度低的党员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可以只进行口头承诺。
流动党员一般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组织公开承诺。
三、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行公开承诺,必须落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立足本职,重经常、重平时,体现以正在干的事情为中心,注重实际、实效,注重体现先进性,注重回应群众需求。
基层党组织应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把创建“五个好”党组织的标准、措施等本地化、具体化、细致化。
党员应重点围绕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把努力做到“五带头”的打算和措施等职业化、标准化、具体化。
四、方法步骤
今年公开承诺共分四个阶段完成:
1、调研走访阶段(6月15日前完成)。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结合实际,通过走访、调研等形式,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想所求,真正把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2、提出事项阶段(6月20日前完成)。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根据工作实际,提出承诺事项。特别是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已向群众承诺而又还未解决好的问题,要做为重点项目列进去。党组织还可通过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和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对承诺事项进行讨论。承诺事项要明确、具体、实在。
3、审核确定阶段(6月25日前完成)。基层党组织的承诺事项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党员的承诺事项要报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审核。审核确定完毕后,党组织和党员按湘创先发〔2010〕3号文件要求分别填写、留存公开承诺书。
4、公开公示阶段(6月30日前完成)。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实际,通过会议、文件、党务政务公开栏、报刊、电视、网络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公开承诺书,接受群众监督。可以选择一种形式,也可多种形式同时进行。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公开承诺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区县(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市直各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指导)小组,要强化领导和指导责任,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各级领导要深入联系点,指导联系点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搞好公开承诺。
2、强化指导督查。各区县(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各类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事项提出指导性意见。市直各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指导)小组要结合系统、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公开承诺。各区县(市)委和市直各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指导)小组,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7月上中旬,市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将对全市公开承诺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督导。
3、要强化宣传引导。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公开承诺活动的意义、原则、要求及措施步骤;及时总结和推介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
4、努力扩大公开承诺覆盖面。力争公开承诺工作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全面覆盖,不留空白点。 |